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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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九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结合《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和2015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区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
会议对区人民政府以及财政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稳定税源,夯实财政收入的基础。要把经济发展和税源的培育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同时,加强税收结构分析,对“营改增”全面实施后给我区财力带来的影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二、提高法治意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法治原则,杜绝预算的随意增减,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要认真落实“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处理好需要与可行的关系,警惕因支出增长过快而带来的债务风险,开展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对债务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同时,厘清政府性债务主体,建立健全债务举借、使用、监管和效果评价等制度。
四、对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落实,对长期存在的预算执行以及债务管理问题要作出回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