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建国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16年6月23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16年6月23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免去:
王建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 琨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3日
(2016年6月23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16年6月23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免去:
王建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 琨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