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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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和深入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依法治区能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加快法治九原建设进程,对我区第七个五年(2016—2020)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如下决议:
一、围绕区“十三五”规划目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根据我区“十三五”规划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法治九原”建设,确定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区人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我区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系、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要依法保障普法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人员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实绩考核中。把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优化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企业发展及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经营、诚信守法、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帮助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帮扶管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四、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积极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和经常性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要创新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注重法治文化与我区地方特色文化的有机融合,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充分利用新媒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要扎实开展法治区、法治街道、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等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五、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出台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我区贯彻落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严格执行。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