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林春作的关于全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报告,对该项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石作的关于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该项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迎涛作的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报告,对该项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会后要将以上三项报告的审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区人大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别交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区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四、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迎涛的提请,通过表决,决定免去:郭亚峰区人民法院哈林格尔法庭副庭长职务,吕虹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国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巴图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小额速裁庭庭长、审判员,吕殿彪、要建霞、王芳、费鸣华、徐长芳、王荣、王晓琳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根据崔玉红本人申请,表决通过了崔玉红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福业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通过表决之后,全体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就职宣誓,巴图代表新任职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尹主任对新任职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二是要始终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三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