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祥述职报告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 祥
今年以来,我在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及院党组的工作决策和部署,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我抓党建工作和所分管的四个审判庭及研究室工作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作为机关党总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是我的首要职责也是重大政治任务。今年我们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抓手,以“二个坚持、四点发力、六个重在”全面落实学习教育要求,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的精髓真正落实到审判执行实践。共开展各类学习参观60余次,分别开展了“两学一做”演讲比赛、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成功争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点,党建工作在自治区级、市级、九原区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多位领导莅临指导党建工作,多家单位前来参观学习,工作纪实被《内蒙古日报》和《内蒙古法制报》专版刊登,党建工作得到了自治区“两学一做”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并被督导组列为先进单位成功推荐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高度评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了人民法院政治方向,使全体干警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审判质效、提升队伍素质
今年是我院深入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举措的一年,按照《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九原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两个方案和《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制度》的要求,我除履行好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认真独立或参与案件审理,截止10月底,个人办理案件20件。
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在业务方面我协助院长分管民事审判一庭、麻池法庭、哈林格尔法庭、小额速裁庭,这些部门受理的案件标的虽然小,却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工作也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因此,人民法庭的形象和作风,直接体现人民法院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最大可能的方便群众诉讼,法庭根据当事人及案件实际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等民事纠纷案件,到案件纠纷发生地巡回审理,既方便当地民众诉讼,又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妥善地解决各类纠纷。今年两个法庭共有349件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巡回审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体现了“面向农村(牧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理念。今年我们把两个派出法庭作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课题承接单位,与包头师范学院共同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实践,发挥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法官工作站(5个)、便民联系点(26个)的信访维稳调解作用,建立巡回诉讼服务点,打造覆盖全区的诉讼服务网点。真正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有利于及时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今年民事审判一庭、麻池法庭、哈林格尔法庭、小额速裁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75件,审结870件,结案率为80.9%。
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我对分管部门坚持“一岗双职”和“两手抓”的方针,做到把反腐倡廉与各项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既要管好业务工作,又要管好党风廉政工作,一年来,我所分管部门的人员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案件,更没有人员因违法或违纪被处理。
三、加强调研及信息宣传,加强民意沟通,接受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为分管研究室的副院长,深知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因此,重要材料和文稿都亲自把关、亲自修改。按照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我院《宣传工作制度》的规定,今年,我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工作。与各级各类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持沟通顺畅,实现资源共享,做好日常信息简报的宣传工作;立足审判,深入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和重点,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专项宣传;在内外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法官故事专栏,推送我院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拓宽宣传渠道,加深良性互动,形成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全媒体宣传态势,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我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截止目前,共发稿227篇次,共发布微信109期,文章349篇,更新微博294次。其中,被市级媒体转载124篇次,被省级媒体转载76篇次,被国家级媒体转载37篇次。包头日报用两个版面报道了我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内蒙古法制报推出系列报道,从10个方面报道了我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时整版报道了我院党建及队伍建设工作,两篇稿件登上人民法院报。拍摄微电影1部、党风廉政专题片1部、党建工作专题片1部,电视台采访播报5次,召开新闻通报会3次;与内蒙古交通广播电台105.6轻语飞扬栏目合作节目22期44人次;出版九原审判(季刊)3期,与省级媒体合办大型读书会1次;成功开发设计微信预约立案系统;组织全院申报调研论文11篇,承担自治区及包头市级调研课题2个,现已基本完成;组织全院撰写案例分析34篇,其中,张璐、徐长芳同志编写的案例分析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典型案例,徐长芳同志编写的案例在2017年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共组织发送司法建议20篇,其中4篇被推荐为优秀司法建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开创性做好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方面做得还不够;不仅要关心同志们的工作,更要关心同志们的生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