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018年4月26日,刘石主任主持召开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迎涛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该项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新忠作的关于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该项报告的表决结果为满意。
表决之前,冯长忠、张继征、张巨金、郑娜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内司委委员海峰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检察院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两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言。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会后要将以上两项报告的审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区人大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别交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医技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冯长忠、王建国、张强、温利威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调研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包晓虹对调研报告和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了回应和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要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印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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