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包头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比较全面的反映了我区上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上半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收入目标,克服了企业效益下滑、政策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按时间进度完成了收入任务,基本达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需求。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重点行业、企业税收减收明显,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可用财力增加难度越来越大;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超预算支出数额较大,专项资金执行比例较低;政府性债务规模有潜在快速上升的势头,债务风险不容乐观;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财源建设,着力解决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我区财源基础不够稳定,上半年收入任务完成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清欠税力度的加大。在当前经济低位运行情况下,要用足用活财政各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困难,稳定发展。抓好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达效,进一步扩大税源,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要加强收入结构的分析,注重提高税收收入的占比,着力提升可用财力在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二、加强支出预算的执行管理。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切实控制超预算支出,杜绝随意追加预算和新开支出的口子,实现财政的平稳运行。要均衡预算支出的进度,对列入预算的资金要予以保障,基本支出尽可能按时序进度拨款,项目支出要按项目进度拨款。要优先保证工资、运转、民生方面的支出。
三、依法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保持适度债务规模,控制债务规模快速上升的势头。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国有资产收支摸底调查工作,尽快启动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全口径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下一年度既定实施的项目,要编入预算草案中,减少因预算编制不准确而发生的超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