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钟琴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5年7月14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刘程民的提请,经2015年7月1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
石钟琴 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5年7月14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刘程民的提请,经2015年7月1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
石钟琴 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