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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永茂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来源:btjyrd.gov.cn编辑:九原人大办公室人气:文章属性:视力保护色:

2014520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新忠的提请,经201452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免去:

王永茂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海忠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高志刚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季峰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春雷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军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