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陆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16年4月12日 包头市九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高勇的提请,经2016年4月1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免去:
武建民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刘文清 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董 革 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张有钢 区环卫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晓陆 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占彪 为区教育局局长;
尹先锋 为区安监局局长;
牛永胜 为区环卫局局长。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