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旅游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区旅游工作的整体情况,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会议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在旅游发展定位,旅游项目建设,优化旅游产业升级及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精品线路(景点)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宣传营销力度较弱,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我区旅游产业发展的资源、区位和良好机遇的优势。把旅游产业作为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以推动。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农牧区产业发展和解决农牧民致富的重要措施,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制定有利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农民参与旅游创业。
二要抓住重点,明确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工程。按照我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目标。加快推进现有景区的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区内旅游资源,依托区域内丰富的古迹遗址和黄河湿地、地热等资源,打造高标准的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功能区。依托西部地区丰富的农牧业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乡村旅游区。
三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促进旅游业协调健康发展。树立“大旅游”发展概念,把我区旅游发展放在全市、全自治区旅游发展的大系统中去谋划、去建设、去经营、去宣传。充分发挥新都市区高起点规划建设优势,推进智慧旅游项目的建设应用,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加大旅游市场的宣传营销和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将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加强旅游宣传、旅游资源的维护与抢救、旅游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的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继续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吸引更多具备实力的文化实业家到我区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已达成投资协议的项目要抓紧促成。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征求意见后,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督查责任人:刘有旺
督查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