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7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在我就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3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专项整治,全区食品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基本情况
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我区现有耕地24.3万亩,其中14.2万亩通过了国家无公害产地认定,7454亩通过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认定,30个农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7家,奶站45家,规模养殖户183户,乳制品生产企业1家,饲料生产运营企业5家,农兽药经销户45家。
食品生产加工方面,全区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2家,主要生产乳制品、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饮料、酒类等14大类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40 家,主要生产馒头,豆腐、粉条、糕点、肉制品等7大类产品。
食品流通方面,全区现有食品经营户1667户,其中食品批发25户,零售1642户,超市4户,市场1个,食品添加剂经营户55户,食用油经营户42户,冷库1个,网吧15户,宾馆、旅店40户,酒类经营户210户。
餐饮消费方面,全区现有餐饮服务单位727户,其中大型餐馆8户,中型餐馆86户,小型餐馆579户,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4户,职工食堂40户,餐饮从业人员3500余人。
保健食品方面,全区现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6家,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
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和干部实绩考核,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每年都要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工作安排、专项整治、综合检查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各苏木镇、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做到了工作早计划、任务早安排、要求早落实。
(二)突出环节管理,明确监管责任
1.加强农畜水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我区在春耕备耕时节和农资销售旺季,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开展了农资打假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车辆22台,整顿市场3个,检查各类农资经销企业(户)45家,查处过期农药80公斤。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农资登记、审定、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等制度基本规范,各经销企业(户)法律意识和农民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二是今年我区将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重点放在生产基地,与地产菜采摘、销售同步进行。截至目前,共抽检蔬菜样品220个(果类菜90个、叶类菜130个),抽检生鲜乳50份,对两家大型超市和九郡集贸市场进行了农药残留抽查,检测样品无一超标,蔬菜检测合格率达到了100%,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三是严格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理念,不断扩大设施种植规模,实行“6统一”标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现已形成每个苏木、镇都有一个标准化基地的生产格局。今年计划完成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10个、产地认定2000亩,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加大对企业的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执行原材料进厂、关键质量控制点、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二是通过日常检查、巡查、回访、定期监督检验等手段,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原材料进货登记备案等制度,并通过限制区域销售等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了“质量利剑”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不达标企业47家、责令整改4家,没收无证产品价值1.0695万元、罚没款近17.2万元。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创新监管机制,推行交叉考核和网格化管理,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到最基层,签订流通环节各级各类食品安全责任状(书)1703份。二是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落实主体资格前置审批和市场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食品行业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731户(次),规范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行为275户(次),查扣变质面包、饮料、小食品、蛋糕、牛肉干等过期、“三无”食品325公斤,没收侵权酒476瓶,查办食品案件133起、罚款7.47万元。三是开展了“食品经营户示范店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带动食品经营户诚信经营,今年新评定食品安全示范市场3个。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实行所长、科主任、责任监督员三级审验制度,提高了许可证准入质量,上半年共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389户。二是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健康证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以集体宴席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和快餐经营单位为监督重点,加强了对餐饮业凉卤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检查,严格落实餐饮聚餐申报登记和现场指导制度。四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逐门逐户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46人(次),车辆114台(次),排查餐饮服务单位1451户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03份,对6户无证经营户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五是对全区12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说明书不规范行为,未发现违规的保健食品。
5.加强屠宰市场监管。为了进一步强化屠宰市场监管,我区对3个屠宰点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派驻检疫人员实行24小时监测,对九郡农贸市场及辖区内生肉摊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农村售肉摊点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检查,全区各市场摊点“三章两票”(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品质检验章、动物检疫章、动物检疫合格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凭证)齐全,有完整的进销台账登记等资料,未发现病死肉流向市场。截至目前,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屠宰生猪19100头,生猪定点屠宰率、肉品质检验检疫率均达到100%。
6.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今年5月份,我区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区卫生局交接至区食药监局,将区食安委办公室由区食药监局调整至区卫生局。区食安办在交接完成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管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规划和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充分发挥了政府助手作用。区监察、宣传、政法、公安、发改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了食品安全整治合力。各苏木镇、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专项整治,净化食品环境
一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为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诚信经营、文明就餐、环保绿色消费,通过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选取10个示范点等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现在参与此项活动的餐饮单位达到180余户。
二是开展了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力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区大力开展了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与12家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对我区3个屠宰厂、12家生产企业、6家食品小作坊、206户餐馆及学校食堂、25户清真餐馆、5个大中型超市、1个集贸市场、3个冷库和122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57人(次)、车辆98辆(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抽取猪羊尿样1800份,完成饲料8批次抽查,送检饲料样品9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截至目前,我区无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向市场,未发现使用“瘦肉精”违禁药品行为。
三是开展了“豆芽菜”生产加工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区12家(麻池6家、赛汗2家、沙河3家、哈林格尔1家)“豆芽菜”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无证“豆芽菜”生产点3家和无证豆腐加工小作坊1家,没收了非法添加物并予以关停。对3家酒厂的原辅料、添加剂、接触材料、包装材料及可能对产品造成污染环境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存在“邻苯二甲酸类物质”问题;针对酒类消费量大的特点,将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餐饮、酒吧作为检查重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或生产、采购、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葡萄酒和白酒行为。
四是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为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工商分局等8部门共同组成校园安全管理检查组对全区学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9所小学、5所中学、5所中心校、1所区幼儿园、2所中心幼儿园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中高考期间,派出工作组对食宿点的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了全体考生的身体健康。
五是开展了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深入超市、饭店、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对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添加剂使用和卫生管理状况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切实保障了节日期间市场食品安全。
(四)组织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我区积极组织开展了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执法队伍等不同层次的培训,增强了行业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监管水平。上半年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干部队伍、执法监督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二是我区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充分利用“3·15”、“六进社区”、“食品安全质量月”、“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以设置咨询台、宣传板,展示各种过期伪劣食品,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上半年共举办现场咨询培训3场(次),印发各类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增强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鉴别真伪的能力。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处置
为确保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区食安办、各地区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常态化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了地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各地区、各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努力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客观问题。一是我区是包头市新型城区,区域跨度较大,由农区转变为城区的时间不长,城市基础设施欠账也较多;农村食品加工、小餐饮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差,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强;小餐饮、小作坊、小市场等生产经营形态较为分散,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定随意性,客观上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个别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机构改革尚未完成,自治区、包头市的“三定”方案仍在制定中,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区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规范农村牧区食品加工、餐饮等场所的卫生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卫生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加快食品安全职能调整改革进度,按照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坚持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基层食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发布工作,建立畅通、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平台,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主任、委员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