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九原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19日在包头市九原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近年来,随着国家民生保障力度的加大和劳动者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备受关注。我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区政府在全面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和执法监督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及机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三是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具体监察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我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机构主要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单位,股级,内设综合办公室、3个执法中队、1个立案中队。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正式编制12人,合同制及民生志愿者13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研究调度、加大投入力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不断强化
近几年,我区用人单位数量大幅度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量也随之加大。为了更好的维护全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政府采取了多种举措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研究部署。2014年召开区长办公会,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区政府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列入信访联席会等会议议程,形成了重点工作专题研究、日常工作及时研究的机制。2014—2015年期间,区政府累计组织召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10余次,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科学发展。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主要加强了人员力量、财力物力投入。人员配备方面,通过全区统一招考,先后4次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补充人员,与建队初期的11人相比,工作人员数量翻了1倍多。财力物力投入方面,区财政每年划拨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后配备了执法用车、执法记录仪等装备,进一步改善了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保障。三是加强机构建设。为了满足基层执法需要,2014年以来,我区在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建立了10个劳动保障监察站,配备了办公设备和专、兼职监察员,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形成了一个核心、十个基本点的格局,做到了基层监察机构覆盖全区,为及时、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用工单位日常监管,规范用工水平扎实提升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领域法律法规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要抓手,具体实践中,区政府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加强“两网化”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我区大力实施用人单位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成立了“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区划分了10个监察执法网格,配套制定了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基本形成。目前正大力推进网络化管理,依托网络建立劳动用工监控、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信息的内在联系,形成环环相扣的监控机制,提高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管控能力。目前,已将523家用工单位信息录入网络信息系统。二是创新劳动用工备案。实施了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实现了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定时监管、纸质备案到实时监管、网络备案的转变,全面掌握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存量、变量情况,提升了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截止9月底,通过劳动用工备案,督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8257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我区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情况,实施了用人单位监管包片负责制,要求每名监察员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0户,并按照“一户一档”标准建立用工台帐,全面掌握了全区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加大了对建筑领域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建筑领域用工单位月巡查制度,每月对建筑领域施工单位用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用人单位定时报送工资支付承诺书、“两告知一协议”和工人工资表,有效规范了建筑领域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用工隐患。今年反复巡查建筑领域用工单位10次,设立了34块农牧民工维权公示牌,覆盖了全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三)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用工领域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惩处
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区不断加大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了规范用工秩序专项行动,查处和纠正了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不遵守童工、女职工使用规定、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用人单位1223家,涉及劳动者2238人。二是开展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黑中介”等违法行为,共检查人力资源机构2家、劳务派遣单位18家,涉及劳务派遣用工1170多人。三是开展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仔细核查了职业培训机构的合法性和人员资质,督促资质不足的机构进行了整改完善,涉及培训机构6家。四是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覆盖劳动者1.68万名,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五是开展了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对建筑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涉及用人单位61家,农牧民工4537人,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40份。通过不间断的专项执法检查,有力震慑了违反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全区营造了规范有序的用工秩序。
(四)全力解决处理拖欠工资案件,劳动用工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是拖欠工资,近年,拖欠建筑领域农牧民工工资行为尤其突出,呈易发、多发趋势。对此,区政府认真研判案件特点,及时制定了应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九原区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方案》,建立了区领导包案责任制,为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处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发案原因及特点,量身定制,确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形成了责任明确、针对性强、全区参与的案件处理新格局。在拖欠工资案件高发期,建立了区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重点案件定期汇报、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台账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拖欠工资案件及时处理。二是创新拖欠工资案件解决处理工作思路。鉴于包头市没有统一的拖欠工资案件处理模式,区政府经过多次案情分析,逐步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的案件处理思路。主要包括责令整改、逐级约谈两个环节。责令整改,即日常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违法用工行为,立即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并监督责任方限期整改。这一措施的实施,将很大一部分拖欠工资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逐级约谈,即对未能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的用人单位,采取三级约谈的方式处理,首先由事发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效果不明显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仍无效果的联系市级管辖部门约谈,逐级施加压力,使责任人时刻感受到解决工资问题刻不容缓的紧张氛围,在全区上下树立了农牧民工工资“红线”意识。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区政府牵头,第一时间指派专人赶赴现场稳控,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由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联合处理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依法打击、追责。通过上述方式,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处理工作平稳推进,2014年至今,共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09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3件,追回拖欠工资款1.2亿多元,涉及农牧民工4894人,有力维护了全区劳动用工领域和谐稳定。
(五)加大政策宣传与落实力度,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和目标。今年,区政府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企业集体合同相关制度、推进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组织召开了人社、工商联、总工会三方联席会议,从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培育典型等几方面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落实措施,组织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加大了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律法规汇编2500余册,编发各类信息、快报22期,我区转龙液酒厂等24家单位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六)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近几年,自治区、包头市多次出台政策文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致力于营造各职能部门有效衔接、规范有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格局。这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适应形势变化,今年我区把打基础、促规范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旋律,具体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和执法程序。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流程,研究制定了规范的询问调查笔录、责令整改决定书、结案报告文书和《九原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程序》、《“两网化”案件录入流程》、《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等内部规章,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具体、程序严格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了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府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今年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周,召开了8次内部经验交流会、开展了45次实地工作指导,并就相关案例进行了研讨;邀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了业务指导,并与东河区、青山区、高新区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互学习交流了经验。通过培训学习,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有了明显提高,执法监督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2014年,包头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和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综合考评中,位列第二。今年9月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最新统计显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综合排名上升至第一位,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工资拖欠案件结案率95%,与包头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持平;建筑工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两网化”网格设置率达到100%,“两告知一协议”签订率达到100%。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是农牧民工工资监管压力不断增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范围内的建筑项目不断增多,去年6月,市里又按辖区将市属监管项目全部下放,许多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市级部门,使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加之国家在治理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方面仍欠缺强有力的法律制裁措施,因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导致建筑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最主要的原因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由于没有经过职能部门审批,导致一些项目在开发商资质不达标、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为工资拖欠埋下了隐患。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格较低。市四区中,仅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股级单位,其余3个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均为副科级单位,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格已经与承担的工作量、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政府将本着为全区劳动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强化监管、规范流程、抓实基础、建好网格、带好队伍”的思路,继续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继续强基固本、夯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对用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按月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基础用工监管方面下功夫,形成全区上下规范用工的良好局面。尽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依托网格进一步摸清用工单位基本信息,将用工单位全部纳入网络化管理,达到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覆盖。积极探索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违法用工行为纳入社会法人信用记录,对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形成全区用人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自愿遵守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前摸排,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工作。针对即将进入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高发期的实际,提前入手,做好排查稳控。目前,已经安排人员对建筑施工项目逐个摸排,实地了解农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截止10月10日,摸排发现7家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隐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派专人跟踪监控工资发放情况。同时,近期正在研究探索提前发现隐性拖欠工资案件的具体办法,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提前协调解决。
三是研究制定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处理联动机制。建筑领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特别复杂,拖欠工资原因多种多样,有工程款不足造成的拖欠、工程账目纠纷造成的拖欠,还经常夹杂有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处理这些问题,需属地政府、住建交通、房管、公安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下一步,区政府要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制定出台联动办法,使各职能部门提前参与到案件处理中,进一步提高拖欠工资案件处理的工作效能。
四是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契机,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加强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等工作,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社区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