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19日在包头市九原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矿商贸行业连续九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包头市下达的指标之内,有力的推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近三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控制情况
2013年以来,我区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879起,死亡人数15人,事故责任人被行政处罚2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其中,2013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71起,死亡8人,与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8人持平;2014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02起,死亡6人,与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8人相比,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2人;2015年1-9月,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06起,死亡1人,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6人,截止现在比控制指标减少5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我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年初及时对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安委会主任由原来的常务副区长调整为区长担任,各副区长全部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力亲为,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务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质的突破。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年区政府都要与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和区属有关部门签署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经区编委审核,我区率先在全市成立了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区安监局成立了综合法制股;组建了阿嘎如泰苏木安监站和九原工业园区安监站,使得执法力量下沉,更好地为地区企业服务;全区70%的嘎查村、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安监站,依靠基层力量,进一步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保障。三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区建立了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今年再次对《包头市九原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头市九原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包头市九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3个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下发全区执行。同时按照救援预案进行了急救援演练。今年6月16日,我区与包头神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此次演练,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九原工业园区、消防大队等9个部门、单位联合参演,共出动应急车辆18台,消防车辆2台,120救护车1台;包头神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动应急车辆9台,救护车2台。通过演练,充分检验了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通讯信息保障和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四是严肃查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各地区与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有效维护了全区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近三年,我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严格“九打九治”,清理取缔非法违法企业523家,分别给予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和拆除厂房等处理措施。今年5月8日,龙宇居住小区1号写字楼发生一起物体打击1人死亡事故。经调查核实后,对 1个单位行政处罚20万元,对9人行政处罚7.9万元。今年8月20日,包头市云升气体有限公司发生了乙炔气瓶在充装过程中着火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区有关领导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进行现场指导。由于事故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此外,今年还对区住建和交通局共下达督办通知4份;对拒绝安全生产检查、违反《安全生产法》、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包头阳光美景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案件,已提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是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近三年全区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3期,共培训各类人员5597人,其中今年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4期,共培训各类人员1501人;为进一步切实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年6月,我区组织各地区、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邀请专家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切实加强了生产行业领域的安全意识。
(二)强化安全大检查,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按照上级安排,结合事故多发时间和行业特点,每年在元旦、春节、五一、汛期、中秋、国庆和春季、冬季等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各行业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湖北电梯事故后和民运会、 “9·3”阅兵期间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我区迅速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全区分17个组,由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分别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全区的安全稳定。近三年,全区检查各类企业1615户,复查各类企业2491户(矿)次,排查出安全隐患3861条;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83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84份,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517份。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今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5次,专项检查7次;共检查各类企业483户、746户(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297条;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37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8份,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173份。
(三)突出重点领域整治,有效整改安全隐患
针对我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等7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整治,通过聘请专家“会诊”、组织企业专家互查、与重点企业负责人“约谈对话”等创新性的措施,达到了预期整治效果,保障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今年1-9月,共检查非煤矿山52户(矿)次,排查隐患90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4份。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和伤害事故。今年1-9月,区安监局共检查企业205户、319户(矿)次,排查隐患413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4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涉及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今年1-9月,共进行专项检查10次,排查安全隐患2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下达停工指令书2份。城镇燃气管网专项整治方面,集中开展了燃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和风险评估,彻底整治2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职业健康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专项整治有序开展,严格执法,该关停关停、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营造了安定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
地区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区不能很好地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属地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行业对自身负有的安全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不能够全面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手续重视程度不够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作为安全生产前置许可的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周期长,部分项目为了早日投产达效,客观上形成了安全“三同时”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事实,还有未经安全生产评价验收许可即投入生产的现象,致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守“红线”意识,全面落实责任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五落实五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配齐配足各类监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加强管理,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作业过程中,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协助项目加快手续办理进程,推动项目完备手续,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各地区、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体系。针对沿山非煤矿山集聚的现状,重点做好井下作业的监管,同时打击私挖盗采;针对新都市区建筑工地集中的现状,重点做好新都市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针对园区危化、气体企业多的现状,重点做好危化品和气体生产、运输环节的监管。此外,继续加强地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比如: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文化部门、商务部门共同承担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继续全面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由各副区长负责,分别带队继续开展大检查行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面彻底的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加以整改和解决。
(三)创新监管长效机制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行机制,制定执法计划、公安、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国土、经信、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农牧业、林业、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认真负责其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改进监管方式。在管理对象上,将管理事故变为管理隐患;在管理阶段上,将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抓源头管理;在管理方式方法上,将注重事故的责任追究变为预警预防。检查方式由传统运动式、告知式的检查向新型随机的、动态的巡查和层级监督转变;检查内容由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情况向企业落实法规、标准和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转变。
(四)发挥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完善各类安全监管台帐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共建共享机制,围绕安全发展理念,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标准、高危行业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等数据,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