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理论研究  >  学习文摘  >  正文内容

人大学习文摘第二期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来源:人民代表报编辑:应福良人气:文章属性:视力保护色:

浅析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

应福良(浙江)

编者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广大代表工作生活在选民当中,对民情民意的感受最直接,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其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意志的实现。近年来,乡镇人大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方面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乡人大代表通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少数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区乡两级人大工作的共同目标。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摘录以下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代表认识上有偏差。具体体现在重荣誉、轻责任,如有的代表把代表看作是一种荣誉,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忘记了代表应尽的责任;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甘当“哑巴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无职无权,一年到头就是开开会、举举手而已,一届当中不发一次言,不写一个字,不提一个建议,成为名符其实的“三不”代表。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意识到自己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部分代表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方面还与当前形势有较大差距的问题,导致履职底气不足。再有就是少数代表的文化素质不高,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

部分代表主动作为不够。少数代表平时不注意调查研究,遇到具体问题提不出处理意见。甚至有极少数代表常年外出务工,不履行代表职责,又不提出辞职请求,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部分代表没有及时在选民中贯彻人代会精神,使得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对大会的精神和重大举措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同时一些代表不联系选民,不征求选民或选举单位的意见,无法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地反映到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连接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的代表为民办事的热情比较高,但是受工作和生活的范围所限,往往把履行代表职责理解为多为本村、本单位办实事,而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深,关心不够。更有甚者,提意见建议只从本单位和个人利益出发,忽视整体工作,缺乏大局观念,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形象。

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强化学习培训。要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培训。首先,在换届选举之后要立即对新当选代表进行“上岗培训”,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新当选的代表大多工作热情高,但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做好代表工作知之不多。这就需要紧密联系实际,精选学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培训。如可以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也可以通过老代表现身说法,座谈交流,以老代训,还可以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的提高,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题培训等等。其次,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小组活动都要认真进行谋划,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提出一至二个学习内容,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代表在视察、审议前先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就是要鼓励代表自己学习,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努力为代表自学提供学习资料等服务,使代表尽快掌握有关知识,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强化履职引导。要把“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去,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引导人大代表投身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凝集各方面的力量破解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引导人大代表积极主动传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情况,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变革时期不断出现的各类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引导,不断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并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要完善“代表之家”,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并组织人大代表准时进“家”,开展与选民“统一见面日”等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选民心声。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活动中要抓住三个问题不放:检查时,要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放,检出根本,查出要害,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办法;调查时,要抓住涉及全局的重点问题不放,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视察时要抓住群众的难点问题不放,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民代言,用各项活动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强化履职保障。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离不开为人大代表的履职创造必要的条件。乡镇人大代表中,多数是农民,其中有些并没有固定的收入。要让这些代表履好职,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需要投入代表培训学习的经费,而且需要为代表调查研究、联系选民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这些保障条件应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善。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善于把人民当家作主和依靠党的领导有机结合起来。人大代表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各条战线上发挥才智,为群众争取更多的项目,引进更多的先进技术,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同时乡镇党委要突破传统的领导方式,把重视人大工作落到真抓实干上,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足额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对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推动代表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使人大代表真正发挥作用。

强化规范管理。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其履职活动方式需要规范。而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要健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制度》等制度,促进代表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推动代表工作向制度化方向发展。政治责任感是代表履职的内在动力。增强基层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是激发人大代表履职动力的根本。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出全面的汇报,这样可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能更有效地保障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