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1月19日 在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武建民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区政府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转来代表建议51件,其中议案转建议22件,建议29件。在建议中,城乡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类9件,农林牧水类9件,环境保护类3件,社会保障、人才待遇类9件,科教文卫类9件,道路建设类3件,其他方面9件。
目前,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从办理结果看,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33件,占建议总数的64.7%;二是情况较为复杂、正在协调解决的共13件,占建议总数的25.5%;三是因政策、财力或其他因素限制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共5件,占建议总数的9.8%(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今年,区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人大今年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办理职责,以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抓好建议办理,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办理责任。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政府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刘程民在2015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上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分管副区长要专题研究部署,各责任部门和地区全面贯彻落实,答复意见经分管副区长审阅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区政府及时将所有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解,明确了每一件建议的区政府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对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8项建议,建立了由分管副区长领办、责任部门承办、区政府办公室具体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推动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办理工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
年初,区政府建立领导牵头协调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明确每项办理工作的领办副区长、区政府办工作人员及主办、协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科室承办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后,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确定了分管领导及专门科室进行承办或综合协调,进一步完善了建议的承办、审核、答复等工作程序,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与代表的沟通更加深入。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地区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作为一项制度,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2015年,各承办单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与代表进行沟通和联系。二是与区委各部门的沟通更加积极。区政府各承办单位对有些需区委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的建议,积极协调区委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三是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更加密切。对一些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督查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一方面,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建议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通过下发《关于上报2015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督查通知〔2015〕20号),对工作进度较慢的承办单位,加强督促催办。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办。对区人大反馈回代表不满意的议案,区政府进行再次督办。同时,区政府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真正成为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的抓手。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年来,区政府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虽做了较大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研究和改进。一是少数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个别单位责任感不强,在解决建议所涉及问题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有的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也不够。二是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仍存在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两张皮”现象。涉及部门多、综合性强的建议,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沟通配合还不够。承办人员流动大且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创新。建议的分办机制、综合协调机制、督促检查机制不够健全;综合分析、集体研究、专题协调等制度不够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人大的要求,认真总结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争取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重点建议答复前审查和办结后复查制度。对区人大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代表集中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建议,答复前先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初审,再报分管副区长审签,最后正式向代表答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大代表联络委、区政府办公室对办理结果进行测评,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办理不实的,退回重办。
二是规范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使办理工作常态化。区政府要督促各承办单位对所办建议进行合理分类,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属于城市管理、道路建设、重点项目等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要结合全区工作制定方案、拿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定期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属于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需建章立制的建议,要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真正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联合督查、专项督办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已经落实的建议进行实地检查,现场验收办理结果;对正在办理和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建议,按照办理单位制定的时间节点,抓好跟踪落实,确保代表建议真正办理到位。特别是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列入重点督办事项,抓好阶段落实情况,促进建议落实率的提高。
总之,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区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的,全面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