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认为区政府及大部分承办单位能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了解民情民意,促进工作提高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今年,区政府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实行了分管区长领办负责制,加大考核力度,对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这些措施,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近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交办的51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满意的29件(占建议总数的56.9%),基本满意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33.3%),不满意的5件(占建议总数的9.8%),可以看出,办理工作比去年有了提高。
虽然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是:一些答复强调客观困难较多,设法解决问题的主观努力不够,具体措施较少;一些建议的交办还不够具体、明确,催办、督办抓得还不够紧;办理制度还需健全规范,建议的“解决率”还不算高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是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的责任意识。区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紧紧抓住代表建议的交办、办理、督查、答复等各个环节。既要科学合理分类、明确责任,又要真抓实干、落实措施。及时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办理建议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答复。
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和督查通报。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初衷,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政府要加大定期督查力度,随时掌握办理动态,对办理不积极、答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对难度较大、单个部门难以办理、涉及面广的建议,领办区长要组织协调,共同推动解决。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探索建立代表、承办单位的互访和回访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进一步提高建议的办理实效。建议办理的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在“办”上下功夫,在提升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上做文章。对于“正在解决”的、“列入计划”的、“不具备条件”的各类建议也要认真研究,分类施策,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办理。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送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督查责任人:温志亮
督查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