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局局长温玉生述职报告
区监察局局长 温玉生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积极适应新常态,聚焦主业主责,重拳惩治腐败,突出纠正“四风”,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狠抓队伍建设,确保了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了坚强保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要求,现将我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监察局局长,一年来我更加注重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相互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有效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加“三项技能”练兵比武,切实提高自身执纪能力。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纪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九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九原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要求“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制定《九原区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九原区科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督促“两个责任”落实。二是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九原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九原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制度,落实“一案双查”,把追究是否存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作为纪律审查必要延伸。三是初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根据《关于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包党发〔2017〕17号),制定印发《九原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想干事愿干事的党员干部开辟合理的空间。
(二)落实“四种形态”,实现挺纪在前。一是突出抓早抓小,针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问题,制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试行)》。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72人,第一种形态128人、第二种形态32人、第三种形态11人、第四种形态1人。二是突出关键重点,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执纪越往后越严为导向,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群。三是突出警示教育,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4起我区的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9人,不断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强化民生领域监督,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及“拍苍蝇”“小官巨贪”“村霸宗族恶势力”结合起来,全区共发布公告141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412条,制作宣传单2万余份。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共受理群众举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73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查处十八大以来“小官巨贪”案件3件,涉及党员干部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1人。
(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制定《九原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月一检查工作制度》,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配套规定等的顶风违纪问题,聚焦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盯牢“关键少数”,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治力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率,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反弹。截至目前,今年区纪委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85次,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投诉举报8件,通报5批次、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五)抓好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正人先正己”,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监察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监察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确保行政监察工作顺民心、合民意,不断实现监察机关的新作为。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实战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真正使“新人”成能手,“老人”更过硬。
总之,监察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观念、新思维、新方法争创新优势。作为监察局长,下一步,我将着力抓好作风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抓好执纪审查工作,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整治,抓好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