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和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5年7月14日在包头市九原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一、2013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包头市九原区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区审计局组织各个审计组按照审计决定要求的时限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问题,并将整改落实结果书面通知区审计局,对整改困难的问题加大跟踪力度,及时了解有关动态,帮助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报告涉及的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但也有部分问题由于年代久远、涉及死亡人员或倒闭企业、或体制机制上有缺陷一时难以解决,对此区审计局将加大跟踪力度,督促整改,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进展。
(一)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3年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没有明细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在2014年的预算批复中得到整改,2014年九原区部门预算按照包头市模式编制,财政部门批复到单位的预算也细化到支出项目。
2、关于垫支款项40076.8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此问题未得到整改落实,并有增加的趋势。
(二)对区预算执行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挂账148.23万元,此问题由于年代久远并涉及死亡人员和已转制企业正在核实清理中。
2、关于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滞留专项资金130.5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由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存在此问题,等待上级部门统一做出安排,解决此类问题。
3、关于九原区文体局账务处理不准确1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在规定期限内调整了账务。
4、关于九原区科技局挪用资金1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由于乾通科技公司未偿还借款无法归垫资金。
5、关于九原区园林站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额上缴财政。
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及完成情况
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预算为322300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完成32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比上年的333578万元减少9487万元,减少2.84%。其中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59100万元,实际完成1747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
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4382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27106万元,实际支出2144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43%。
(二)财政平衡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74789万元(税收收入146719万元,非税收入280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45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12543万元。公共财政支出2144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68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000万元。年终结余1265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506万元,净结余148万元。
三、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分析
(一)预算收入方面
1、地方税收收入分析。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地方税收稳步增长,由2013年的115264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146719万元,增加3145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税由2013年的8415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20915万元,增加12500万元,增长148.54%。土地使用税的增长得益于税务系统清查力度的增大,查缴清理自2009年以来的欠税。但受国家宏观调控,工业经济低位运行和市场低迷等因素的影响,主要税种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具体表现在:一是企业盈利能力下降,2014年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因“营改增”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消失,收入减少。三是由于房地产受政策、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投资减少、销售不旺,在减少税收的同时,形成了较多的待征税款(即欠税)。综上,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地方税收收入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稳步增长,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2、非税收入占比和结构有所优化。2014年全区非税收入为28070万元,从占公共财政决算收入比例角度看,占公共财政收入174789万元的16%,较上年的占比回落了11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趋于合理,收入质量有所提高。从构成比例看,虽然占比最大的依然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占非税收入的61.85%,但数额较上年有明显减少,由上年的33839万元减少到本年的17371万元,此收入为一次性收入,它的减少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67万元,较上年的723万元增加了244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4年各单位拍卖了部分公务用车及其他资产,属于一次性收入,不够稳定和持续。同时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13年的1622万元减少到2014年的1028万元,减幅明显,原因在于“简政放权”政策的影响。综上,非税收入的占比和结构较上年有所优化,质量有所提升。
(二)预算支出方面
1、2014年民生支出和重点建设项目领域支出增量显著。经对比分析2013年度和2014年度决算,投入民生和重点建设领域资金增加30804万元,项目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17328万元,主要是旧城区改造、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投入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908万元,主要是棚户区、公租房债券等项目增加;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568万元,主要是解决了苹果社区信访问题和派出所改造。综上,2014年投入民生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增加明显,这些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对治理环境、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2、债务还款压力依然较大,还本付息预算不足,依靠借新还旧或借款。截至
3、预算约束力不强,执行不够严格。2014年区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7705万元,实际执行了30966.06万元,执行率65%,较上年的执行率57%有明显的提高,在数额上2014年超预算支出48315万元,较上年的超预算支出39568.69万元也有明显增加。由于难以预测的客观因素及重点建设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等原因影响,造成超预算支出较大,区财政局就超预算专门向区人大报告并经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意。但超预算支出的存在使得预算的法定性和约束力未得到很好的遵循,预算约束力不强,对预算的执行也不够严格。
从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角度看,2014年地方税收收入稳步增长,非税收入质量提高,结构优化。从公共财政支出角度看,保障了民生工程和重点支出,但同时债务的还款压力较大,预算安排的还本付息支出不足,年初预算调整数额也较大。
四、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评价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务局九原分局税收征管情况,区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区卫生局等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来看,2014年预算执行总体状况良好,在预算的编制方面,得益于运用包头市本级预算模式编制区级预算,使得预算的细化程度和科学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在预算的执行方面,由于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预算执行效果较好,预算收入质量有所提高,预算支出能够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支出。但也存在一些在以后年度改进的方面。
(一)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财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实现了财税收入稳步增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47973.58万元贷款用于申请贷款项目以外其他用途。2014年区级新增贷款合计58200万元,截止年底结余6280.35万元,使用的51919.65万元中仅有3946.07万元用于贷款项目本身,其余47973.58万元用于还本付息和归还借款。
2、垫支款项62550.46万元。截至
3、非税账户余额859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
4、部分单位决算不实。审计发现,在抽查的区计划生育局、区招商局、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区卫生局4个单位中有3个单位存在决算中将财政拨入款项数额填列支出款项数额,造成决算不真实。
(二)对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支付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九原区地税局2014年共支付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10.03万元。报表显示大部分领款单位的所属期为上两个年度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2、扩大税务经费开支范围 0.72万元。2014年九原区地税局使用税务经费支付慰问金0.72万元。
(三)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闲置资金37.96万元。截至2014年底,九原区卫生局财务会计报表反映其他应付款存放有2002年以前年度对基层卫生单位养老保险金的差额补助37.96万元。
2、挪用资金8万元。2014年九原区教育局将教育附加费支保安经费4.5万元,支运动服3.5万元,总计8万元。
3、区蒙中医院内部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区蒙中医院银行对账工作长期由出纳负责,票据财务章均由出纳保管。
4、账务处理错误4.46万元。2014年12月区计划生育局将垫付因单位车辆肇事支付的医药费用4.46万元列入经费支出,由于该事故至今未结案,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以上问题均由区审计局下达了审计决定,问题已整改或正在整改中。
五、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按照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共对13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监督。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结构形式的繁简、施工周期长短等情况,分别采取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两种审计监督方式。截止2014年底区审计局及聘用的社会审价机构共审结建设工程项目130项,其中审计局自审18项,委托社会审价机构审计112项。报审金额32174万元,审定金额24649万元,核减7525万元,核减率23%(详见附件1、附件2)。
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了工程项目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行为,减少了隐蔽工程结算审计时的扯皮现象,纠正了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等问题,降低了政府工程项目造价,为政府掌握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提供了可靠地依据,也为规范建设程序、保护干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一些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主要有:一是工程计量问题,主要指工程量重复计算和不按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量等问题;二是设计问题,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造成设计变更增加;三是合同问题,合同内容不响应招投标文件等;四是施工管理问题,由于施工方对造价管理不够重视,往往将不合理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增加的施工费用转嫁给建设单位。针对此类问题区审计局将加大《包头市九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积极推行清单报价制,强化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严格按政府规定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并由区审计局审核招标控制价,10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由区审计局审核预算,并继续加大跟踪审计工作力度。
六、对九原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的审计
2014年,九原区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2914户7723人,开工3420套,基本建成1488套,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7664.24万元。2014年,九原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平均达到每户每月233.97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人数达到8399人,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九原区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25.52万平方米,新实施棚户区改造2632户,使享受实物安置的棚户区居民改造后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8.41平方米,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
但审计发现,九原区在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有4个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1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第一条第二款“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严格禁止未批先建。”的规定。为保证民生工程真正普惠于民,建议主管部门尽快沟通、加强协调,切实履行相应的核准或许可手续。
(二)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和安置补偿方面存在问题。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的基础上批准建设安置房。需采取异地安置,建议该公司与包头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地块改造的相关事宜。
七、关于加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情况,结合审计建议,提出以下加强财政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的措施:
(一)尽快建立偿债准备金,进一步完善预算对债务的安排,控制债务风险,尝试债务置换方法解决部分债务问题。准确测算下年债务还本付息金额,逐步列入预算予以保证,按照本地区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的3%-8%安排偿债准备金,并设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遏制挪用其他款项和借新还旧的做法。区政府将尝试使用债务置换的方法解决部分到期债务,以延长债务时间,规避风险。包头市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将严格按制度行使职能,严禁直接支付工程款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代缴代扣义务人的合法权利。审计发现2014年末待征税款(欠税)合计14915万元,较2013年末的1409万元有大幅度的增加,建议九原区地税局规范征管秩序,提高征管质量,强化稽查职能,有效控制待征税款的增加。对于未及时发放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情况,区政府拟责成九原区地税局对代征代扣手续费的申请、审核、发放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申领公告,告知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和申领时限,及时支付代征代扣手续费,维护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的合法权利。
(三)提高决算编制准确程度、部门预算执行质量和部门单位财务水平。部门单位编制决算必须符合法律行政规定,做到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中关于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同时继续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部门结余资金,要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对部门结转资金,要加快支出进度;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要及时上缴财政,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照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要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财政部门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科目资金整合,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预算执行慢的,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于其他方面。
(四)清理往来和对外借款。2008年12月31日,国库与下级往来明细账中反映与沙尔沁乡和兴胜镇账面往来合计761.7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此款项依然结转未做清理。沙尔沁乡和兴胜镇在2008年包头市区划改革中已经被划归其他区或撤并,但账面往来款一直未做清理。区政府拟责成区财政局上报市财政局,请求协助解决区划遗留问题。2005年1月21日,经九原区政府批准,区财政从本级暂付款中暂借区建设局170万元用于彩虹桥建设用地问题,此款项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仍然未归还,区政府拟责成财政局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有关事宜,尽快归还借款。
(五)建议相关单位增加基本建设专业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随着新都市区建设任务的增加,我区的基本建设也在提速,相关专业人才短缺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建议区财政局的采购办、审计局基建办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等承担建设任务量大的部门,聘用一些专业人员从事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缓解供需矛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工程造价,规避风险。
(六)完备保障性住房建设手续,严格按规定执行。由于保障住房国家要求当年任务当年开工,造成项目边开工边办理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格禁止未批先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置房由于原棚户区地块规划为绿化用地,按规划不能批准建设安置房,由于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较为繁重,土地供应较紧张,建议神化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地块改造的相关事宜或重新选址对该地区居民进行异地安置。